如果道德已死,一切皆可为?
这是一个将学习哲学应用于道德领域的示例。与未来哲学[译者注:指以未来判断为标准的哲学思想]不同,后者根据未来的判断来评估道德行为,而学习型道德哲学认为并不存在所谓的"未来判断"(何时的未来?一千年后?一百万年后?因为即使在未来,判断标准也会不断变化和颠覆)作为可以追求的目标(渐近线)。相反,我们应该将道德理解为当下的学习系统,在这个系统中,我们没有未来的野心(达到极限),只有追求进步(当前的导数)的愿望。事实上,从本体论的角度来看,未来本身将被定义为学习进步的方向,它是作为学习的副产品而产生的,而不是某个虚构的形而上学对象,静止地存在于某个尚未存在的时间轴上。
作者:道德之死
一位伟大道德人物的逝世就是道德本身的改变——道德作为一个学习系统的改变
(来源)道德作为一个概念,作为一个构造,是一个人为的、不具说服力的抽象概念,最重要的是:它是有害的。它是人与人之间行为规则的抽象,取代了宗教的法律规则,成为了世俗的替代品,其目的是为了证明没有宗教(和上帝)也能正确行事。但为什么需要证明可以正确行事才能世俗化呢?因为世俗化的目标受众从一开始就是那些追求正确的人,社会中的精英,对他们来说,正确的行为是标准,而不是抽象的信仰或抽象的系统。
与尼采、陀思妥耶夫斯基,甚至希特勒所想的相反,上帝之死并没有改变人类的行为。因为人们的行为不是遵循道德或宗教,而是遵循他们所在社会的惯例,遵循他们被教导的行为方式,因此只要教导的内容相同,行为就会相同。只有改变学习才能带来行为的改变,而不是像康德那样无用的道德项目这种抽象原则。当今的道德意识形态已经破产,它控制了所有美好的事物,使一切都服从于它——政治、美学、人际关系、艺术、文化、科学——一切都通过有害的道德视角来审视,因此禁忌从禁止行为发展到禁止言论(政治正确),最终将达到禁止思想。
因此,就像从宗教中解放出来一样,我们也需要从道德中解放出来。什么将取代它?学习。就像道德是将宗教抽象为没有上帝命令的行为系统(即去除了多余的成分),学习就是将道德抽象为没有抽象行为系统的行为学习(这实际上是一种非常原始的行为学习方式:设置一个刚性框架,只需要单向地从中推导到现实,而不是学习中的双向性。学习可以改变行为的目的,而不仅仅是服务于它)。
将道德从天上带到地面,从原则世界带到学习世界,是当今道德哲学最重要的趋势。但这不仅仅关乎道德,而是一个普遍的哲学原则。在理念世界中通过抽象系统建立的真理,可以降格为法律真理,即存在于现有制度中的真理。因此,科学真理是科学法律体系的法律真理,包括其机构、评判者、决策者和各种上诉途径。宗教真理源于宗教机构。与简单的认知相反,这并不是人为武断的,因为他们的决定实际上是在一个活生生的法律体系中做出的。
这样的系统不能简化为纯粹的程序,也就是说,这不是程序性真理,而是源于法律体系连续性的真理,不会让三只猴子作为法官,虽然它们可能会按程序判决但会做出荒谬的判决。因为在一个活生生的系统中,猴子从一开始就不可能被任命为法官(与原则系统相反,在那里可以想象三只猴子组成的法庭)。恰恰是法律判决的任意性创造了真理,因为它最终遇到了"为什么"的问题,并为其设定界限——法官就是这样判决的。宗教裁决者就是这样裁决的,因此不能声称按照犹太教法猪肉是洁净的,尽管可以解释猪肉是洁净的(比如在德里达那里)。因此在一个活生生的系统中并非所有解释都是可能的,事实证明确实如此,例如犹太法律就是有效的。实际上,道德观念是从基督教文化和其特定的世俗化中产生的,如果世俗化是在犹太教和伊斯兰教这样的法律宗教中产生的,这样的观念就不会出现。
如果我们识别出我们世界中一些重要的法律体系,我们可以研究国家(政治部分和政府,它们作为活生生的系统做出决定),文学和艺术批评(在几百年后也能达成共识),科学,以及教育系统(也能决定教什么,有实际的决定)。这里没有对这些系统的敌视态度,不像福柯那样。相反,这种观点类似于康德的进路,即在他人眼中的问题(权力保持,道德问题)实际上是好的,应该如此,而且确实如此运作(就像康德的范畴)。因此道德发挥作用——不是通过意识形态和价值观——而是通过学习。这确实是道德能够完善和进步的原因,可以就食用动物是否道德进行道德讨论,最终道德学习会达成共识,无论倾向哪一方。但我们不能声称如果在今天这是道德禁忌,那么按照"道德原则"它从来就是被禁止的(这种判断过去的说法是荒谬的),或者如果过去不被禁止那么现在也不应该被禁止——因为这是一个学习系统。